• 诉求人: 周**
  • 诉求编号: 132191
  • 诉求时间: 2020-06-2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利达华府搭建阳光房

1、我买房子的时候开发商是承诺我可以用的,整个利达华府的有平台的都利用起来了,而我现在装修,为什么不能用,整个利达华府带平台的,能利用的全部都利用了,而我因为工作原因,现在才装修。

2、如果整个利达华府都不搭建我绝对不搭建,如果有那么多人搭建,那么我为什么不可以?而且我的地方并没有多大。

3、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6-29 15:3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6-29 15:3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公安县 住建局】
  • 2020-06-29 16:31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公安县 城管局〗。
  • 2020-07-01 17:47 【公安县 城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7-01 17:47 【公安县 城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0-07-01 19:35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公安县 城管局
回复详情  

关于反映利达华府搭建阳光房

E线民生信访回复

我局于2020年6月29日收到反映利达华府搭建阳光房信访事项,现将信访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诉求人信息

姓名:周学菊,电话:13567869518,身份证号码:421022197207163069,住址:杨家厂镇青吉村三组37号。

二、诉求内容

1、开发商承诺平台可利用

2、利达华府别人搭建的为什么不拆

三、调查情况:

1、周学菊于2020年4月初,出资购买利达华府12栋2单元203室,于2020年4月11日开始装修(4月10日在物业签订装修合同),4月27日因当事人周某私自搭建阳光房,城管局执法人员要求物业对其行为下达了装修整改通知书。6月12日接到投诉,当事人周某存在抢建行为,我局执法人员于6月16日对当事人周学菊私自搭建的阳光房,依据《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进行了拆除。

2、开发商承诺可以使用,但未承诺可以搭建阳光房。

3、对当事人反映的其他违建,我局执法人员正在逐一核查,对认定后的违建,我局将依法依规进行拆除。

4、2020年7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原种场社区工作人员、物业以及当事人周学菊在利达华府物业二楼办公室就信访问题进行解答,宣讲政策,当事人对信访回复表示满意。

特此回复

2020年7月1日

补充评价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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