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 烟草局

 工作职责

  1、负责办理本级烟草专卖局职能权限范围内的有关工作,组织宣传贯彻国家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规章。

  2、根据国家烟草专卖法、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和上级批示拟订本地烟草专卖管理和行业内部管理的具体规章制度和办法。

  3、在权限范围内组织、审核、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及其它专卖证件发放及具体管理办法。

  4、依照《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负责本辖区内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管理行政罚没款及其物品和收缴、上交、入库、保管工作。

  5、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完善卷烟营销网络服务体系,提高客户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6、负责每日货源分配,监控市场变化、及时调整分配策略。

  7、做好全市卷烟需求预测及品牌培育工作,组织开展卷烟新产品的宣传、推广工作;

  8、负责全市卷烟配送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

部门电话:07162422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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