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赵**
  • 诉求编号: 34334
  • 诉求时间: 2015-03-0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一级残疾人多年未领到生活补贴

家里(松滋 杨林市镇 天鹅村)老人双目失明多年,生活不能自理。4 - 5年前已办好残疾证(一级)。但是一直未能领取生活补贴。咨询松滋民政局,告知回村办理,村里告知没有这回事。互相推诿。烦请E线民生帮忙咨询解决,谢谢!湖北省人民政府令 第275号 《湖北省残疾人优惠待遇规定》已经2005年3月16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5月10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 违反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和本规定,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按照残疾人保障法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违反本规定应当给予残疾人优惠待遇而未给予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县以上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对本规定的实施进行日常的监督检查,并有权建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办理跟踪信息
  • 2015-03-03 19:20 网友【赵**】提问,等待处理。
  • 2015-03-04 09:2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松滋市 残联】
  • 2015-03-04 16:58 【松滋市 残联】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5-03-04 16:58 【松滋市 残联】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松滋市 残联
回复详情   赵先生反映关于残疾人未能享受到残疾人特困生活补助的问题,是因为市残联年初按残疾人基数比例将指标计划分解到了乡镇,乡镇再把指标分解到村组,然后逐级上报审核,目前还达不到符合条件残疾人的全覆盖。该人员的情况受指标限制未能纳入,待省残联新增指标或现有人员病故替补上报审核。 松滋民政局残联维权科 201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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