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宋**
- 诉求编号: 202716
- 诉求时间: 2024-05-0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凭购房合同及住建局证明无法办理户口迁移
办理跟踪信息
- 2024-05-08 10:2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4-05-08 11:2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荆州市公安局】
- 2024-05-08 16:32 【市直部门 荆州市公安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系统提示:部门已应答,却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回复,系统自动认定为不满意。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荆州市公安局 沙市区公安分局 立新派出所 | |
回复详情 | 您好!根据《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二百五十三条“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合法稳定住所不动产权证书(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而您所提供住建局盖章的查询件不能证明产权,需要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来证明。谢谢您的来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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