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周**
  • 诉求编号: 199555
  • 诉求时间: 2024-01-2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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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水费保底消费不合理,存在乱收费!

本人平时不在荆州太湖队居住,一年到头住不到几天,今年家人回太湖总共不到10天,今年隔山差五就说欠费几块,请问交了保底费,人也没居住,为什么还欠费?为什么要强制收保底费而且交了保底不用还欠费?虽然欠缺不多,但是吃相很恶心!

办理跟踪信息
  • 2024-01-26 15:43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4-01-27 09:2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高新区 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 2024-01-29 08:39 【高新区 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4-01-29 10:54 【高新区 荆州高新区管委会】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高新区 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回复详情  

荆州高新区管委会联系了太湖港街道办,经太湖港街道办调查核实:

为了保证农村小型供水工程的正常运营,根据《湖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省政府360号令)第二十四条“农村供水实行计量收费,可逐步推行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精神,并依据《湖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实行了两部制水价。即农村每户居民每月保底消费4吨自来水,2.1元/吨,每超过1吨加收2.1元,如未达到4吨用水量需按4吨费用缴费。同时“取消收取对仅开通自来水服务但未实际用水的农户的基本水费”,即凡三个月及以上长期不在家的用水户,可通过办理临时报停手续关停自来水,报停期间不缴纳基本水费,返乡后办理开通自来水手续即可通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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