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陈**
  • 诉求编号: 198383
  • 诉求时间: 2023-12-1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小区属后期物业,物业费超过政府指导价,被物业起诉,怎么办?

沙市区石油大院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为宝石花物业荆州分公司,该小区为后期物业,步梯房,物业标准为1.2元每平米,超政府最高指导价0.65元每平方米(可上浮20%),也远超周边同等小区,同等物业公司收费标准,以此拒交物业费被起诉,该怎么办?

办理跟踪信息
  • 2023-12-19 12:06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3-12-19 17:0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许圣国律师】
  • 2023-12-22 09:00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许圣国律师
回复详情   您好:
您所说的0.65元每平方米收费标准应该是前期物业收费标准,后期物业收费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由业主和物业企业双方协商价格,召开业主大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合同形式约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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