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黄**
  • 诉求编号: 168942
  • 诉求时间: 2022-02-2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一般
村委会将基本农田廉价租给私人种植杨树

村委会在2007年将我住宅门口基本农田擅自租给私人种植意场,同时也将用于排灌溉的渠道也租赁私人种植杨树,造成渠道损坏,灌溉时漏水,两块地,一条渠道,租期18年,租金仅500元,我有他签的合同,请政府部门查处村委违法行为,还我农田!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02-21 12:03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02-22 14:5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马山镇】
  • 2022-02-23 12:38 【荆州区 马山镇】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02-23 12:38 【荆州区 马山镇】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2-02-27 08:42 结帖评分:一般
回复单位   荆州区 马山镇
回复详情   您反映的问题经过马山镇阴湘城村村委会安排专人对此事进行核查处理、调查后,意见如下: (1)上诉人因九几年不愿意履行所述农田提留缴款义务,导致农田抛荒,村委会将上述农田收回流转给本村村民代正新耕种,该农田义务一直由代正新履行。2015年新一轮土地确权工作时将该农田确权至代正新名下。目前诉求人所述农田非其本人承包地。 (2)上述2007年村委会签订18年租赁合同,租金500元,经核查情况属实。2007年村委会为增加集体经济和完善沟渠维护与代正新签订了抛荒地和沟渠边土地租赁合同,沟渠维护由代正新义务承担。 (3)代正新所栽杨树对目前的硬化渠道有影响,2021年11月以来村委会已多次协商代正新砍伐渠道和农田杨树,代正新表示认可,但诉求人不同意。目前正在进一步协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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