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王**
  • 诉求编号: 96561
  • 诉求时间: 2019-11-1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我该怎么办?

您好!我今年50岁,是下岗工人。5年前患脑梗塞,其间两次住院,病情没有好转,整天头是晕晕沉沉。今年做劳动力鉴定:"部分丧失劳动力",不允汻病退。现在已经陷入绝境:既治不好病,又无法退休。哪里有适合我做的工作呢!我该怎样才能活下去?求您们给我拿个主意吧!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11-10 11:41 网友【王**】提问,等待处理。
  • 2019-11-10 15:5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9-11-12 11:40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过程中做好职工信息认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407号)文件规定,申报因病提前退休的职工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经原县级以上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正式招收(录用)手续;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市州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能力鉴定书时效为一年);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依据《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劳社部发[2002]8号)判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办理提前退休。如病情发生变化,可再次申请提出鉴定。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