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陈**
  • 诉求编号: 86554
  • 诉求时间: 2019-04-3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房屋契税缴纳时间

请问一下,我在荆州城南片区购买了当代满堂悦的房产,交房时开发商要求同时把房屋契税交给他们,请问一下这样合法吗?可以在交房几年后自己去税务局或者房屋管理部门自己缴纳吗?谢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04-30 08:59 网友【陈**】提问,等待处理。
  • 2019-04-30 15:0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税务局】
  • 2019-04-30 15:11 【市直部门 税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税务局
回复详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第九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