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阳**
  • 诉求编号: 72257
  • 诉求时间: 2018-05-3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重大疾病报销起付线

我儿子16年在荆州中心医院查出淋巴瘤,随后转去武汉同济医院治疗,入院十几次,发现医保报销每次都要扣除起付线(17年是1000元,18年是1800元)孩子得这病老婆也跟我离婚了,到处借的钱给孩子化疗,现在我们马上要去上海新华医院做放疗又要七八万,问过很多病友有湖北也有外省的他们都是属于大病一年只扣除一次起付线,请各位领导能给个具体答复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5-30 07:13 网友【阳**】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5-30 08:4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8-05-31 15:24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根据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荆政规[2017]3号)第二十条,恶性肿瘤参保患者因放化疗住院每年度支付一次住院起付线,而市外放化疗不享受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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