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50687
  • 诉求时间: 2016-10-1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咨询荆州市社保局

在单位上班至今,05年转正式合同为什么单位09才开始买医保,这合理吗?是否要单位补交?养老保险从05年买的,我是12号去查才知道

办理跟踪信息
  • 2016-10-17 17:18 网友【李**】提问,等待处理。
  • 2016-10-19 17:0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6-10-25 09:16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6-10-25 09:16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不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自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为职工办理参保手续(包含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等五项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如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应自欠缴之日起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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