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50687
- 诉求时间: 2016-10-1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咨询荆州市社保局
办理跟踪信息
- 2016-10-17 17:18 网友【李**】提问,等待处理。
- 2016-10-19 17:0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6-10-25 09:16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6-10-25 09:16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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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回复详情 | 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不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自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为职工办理参保手续(包含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等五项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如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应自欠缴之日起补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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