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黄**
- 诉求编号: 28779
- 诉求时间: 2014-07-0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荆州长江大桥两岸人怎出行
办理跟踪信息
- 2014-07-07 18:37 网友154057454向〖市直部门大桥局〗提问,等待部门处理。
- 2014-07-10 16:29 结帖评分:不满意结帖内容:系统提示: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未给出应答,系统自动结差评。
- 2014-07-11 16:05 大桥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操作。
系统提示: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应答,系统自动认定为不满意。
回复单位 | 大桥局 | |
回复详情 |
一、荆州长江公路大桥禁止摩托车通行是由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荆州市人民政府以(荆政发[2013]31号)下发《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荆州长江公路大桥禁止摩托车通行的通告》并作出行政执行行为的。由此可知,这不是哪个行业或者哪个单位的主观意志,而是一种政府行为。政府之所以禁摩,是在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结合荆州大桥的交通现状进行科学的、理性的分析和判断之后才做出的决定。 二、荆州长江公路大桥不仅仅是荆州人民的大桥,也是全国人民的大桥。它曾作为城市桥梁,允许摩托车通行数年,为荆江两岸百姓带来了极大便利,也为两岸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但随着我国交通事业的迅猛发展,荆州长江公路大桥并入高速公路路网,成为二连浩特至广州(简称二广高速)高速公路中的一座桥梁。如此一来,净化荆州长江公路大桥的通行秩序,给过往司乘一个舒适、便捷、安全的通行环境,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已是当务之急。 三、禁摩以前,有些摩托车驾驶员不遵守交通规则,且常有随意掉头逆行现象,给道路交通安全和广大司乘人员造成极大威胁。据不完全统计,从2006年3月26日至2013年底,摩托车在荆州大桥发生的交通事故就有120多起,导致27人死亡、3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1500万元。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人命关天,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指示,摩托车禁行荆州大桥势在必行。 四、市委、市政府也充分考虑到了两岸人民群众的出行,在荆州长江大桥禁行摩托车(机动三轮车)以后,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增加轮渡船舶航次,公共交通车辆班次、站台、收发班时间等措施,使两岸人民群众的出行更加方便、安全、快捷。 诚望你处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角度理解和支持荆州大桥禁摩工作。 特此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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