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肖**
- 诉求编号: 184695
- 诉求时间: 2022-12-0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意外医保报销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12-07 08:58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12-07 09:2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医保局】
- 2022-12-07 09:41 【沙市区 医保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12-07 09:41 【沙市区 医保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12-07 10:05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公安县 信访局〗。
- 2022-12-07 10:32 【公安县 信访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12-07 10:32 【公安县 信访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12-08 10:33 【公安县 信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公安县 信访局 | |
回复详情 | 经医保局调查,冯启萍2022年11月20早上7时左右,起床后自己在家滴眼药水时,误将治疗灰指甲药水点入眼,由儿子肖元君开车送到三医就诊。因患者住院期间,我司查勘员潘聪聪与患者电联未接通,后患者出院,未能及时查勘,现联系患者已获取当时灰指甲眼药水,与家用眼药水大小形状相识,患者住院费用基本医疗基金予支付。12月7日经与诉求人患者儿子电话沟通,按荆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荆州市2021年至2022年职工和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住院委托经办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做好意外伤害经办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中规定,冯启萍住院费用基本医疗基金予支付。 |
|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
部门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