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肖**
  • 诉求编号: 184695
  • 诉求时间: 2022-12-0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意外医保报销

我妈于十一月二十日眼睛意外受伤,住进荆州三医,意外受伤当时就向医保局报案了,现在半个月过去了,就是没有人去医院审核,导致现在无法办理出院手续。中途打过三次电话,都没人出理。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12-07 08:58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12-07 09:2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医保局】
  • 2022-12-07 09:41 【沙市区 医保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12-07 09:41 【沙市区 医保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12-07 10:05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公安县 信访局〗。
  • 2022-12-07 10:32 【公安县 信访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12-07 10:32 【公安县 信访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12-08 10:33 【公安县 信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公安县 信访局
回复详情  

经医保局调查,冯启萍2022年11月20早上7时左右,起床后自己在家滴眼药水时,误将治疗灰指甲药水点入眼,由儿子肖元君开车送到三医就诊。因患者住院期间,我司查勘员潘聪聪与患者电联未接通,后患者出院,未能及时查勘,现联系患者已获取当时灰指甲眼药水,与家用眼药水大小形状相识,患者住院费用基本医疗基金予支付。12月7日经与诉求人患者儿子电话沟通,按荆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荆州市2021年至2022年职工和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住院委托经办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做好意外伤害经办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中规定,冯启萍住院费用基本医疗基金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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