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秦**
  • 诉求编号: 184596
  • 诉求时间: 2022-12-0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小孩学校摔伤

各位领导:

你们好!我小孩今年三月份在公安南平镇港关小学郑东校区摔伤,在公安县第二人民医院治疗花费2万多,出院时负责医保结算的工作人员以在学校摔伤找学校为由不能报销。然后找学校,老师说走保险(开学报名时买的学平险报销了6300元)。现在我想问下有关领导,医保为什么不能报?如果因为是学校的责任不能报,是不是学校要补偿我医保不能报销的这部份。虽然走了保险,但是我个保险是我们家长出钱买的,和医保不能同时保障吗?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12-05 13:1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12-05 14:5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公安县 信访局】
  • 2022-12-06 08:48 【公安县 信访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12-06 08:48 【公安县 信访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12-07 11:11 【公安县 信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2-12-08 11:20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公安县 信访局
回复详情  

经医保局调查,2022年12月7日医保局与诉求人患者爸爸电话沟通。因患者是在学校上课时受伤,有第三方责任。按荆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荆州市2021年至2022年职工和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住院委托经办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做好意外伤害经办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中规定,其中第三条第一款、第二条第二款,基本医疗基金不予支付。

补充评价

各位领导! 你们好!前几天接到医保工作人员电话找我了解了一下大概情况,说回去后调查一下,昨天也就是12月7日上午,这位医保工作人员和我说调查结果出来了,说我小孩是上课时受伤,他们不负责。我以前只知道是在学校摔伤的,至于是上课和下课也不是很清楚,我回复他说我要去了解一下情况在和他沟通(现已沟通不到),昨天我联系到了当时处理情况的胡老师和杨老师还问过我小孩,大概事情经过是这样的,下午是连续有两节体育课,在第一节下课后带课老师胡老师就走了,同学们自由活动,这时我小孩去爬单杠摔伤,当时就有学生去找胡老师,胡老师到后这时候上课铃声响,接着杨老师也来了并迅速通知了我小孩的爷爷,爷爷带他到郑东街的医务室,医务室的医生处理不了就租了个车到公安县第二人民医院。我不知道医保工作人员调查是怎么调查的,会得出上课摔伤的事实。我小孩当时摔伤就知道疼,看到老师来了就认为是上课时间,多问他几次他也不确定是上课还是下课。恳请各位医保的领导要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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