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
你们好!我小孩今年三月份在公安南平镇港关小学郑东校区摔伤,在公安县第二人民医院治疗花费2万多,出院时负责医保结算的工作人员以在学校摔伤找学校为由不能报销。然后找学校,老师说走保险(开学报名时买的学平险报销了6300元)。现在我想问下有关领导,医保为什么不能报?如果因为是学校的责任不能报,是不是学校要补偿我医保不能报销的这部份。虽然走了保险,但是我个保险是我们家长出钱买的,和医保不能同时保障吗?
经医保局调查,2022年12月7日医保局与诉求人患者爸爸电话沟通。因患者是在学校上课时受伤,有第三方责任。按荆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荆州市2021年至2022年职工和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住院委托经办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做好意外伤害经办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中规定,其中第三条第一款、第二条第二款,基本医疗基金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