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姚**
- 诉求编号: 154786
- 诉求时间: 2021-07-0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关于原沙市印染厂职工社保补缴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7-05 22:06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7-06 11:1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1-07-07 12:00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7-07 12:00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回复详情 | 已于7月7日上午和当事人取得电话联系,告知了当事人办事事宜的情况并一一回答了当事人的咨询的问题。当事人所反映的情况已与湖北省沙市印染厂经办人电话联系,敦促其尽快补缴。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30号第五条规定:各级地方税务机关是社会保险费征收主体,实行五项社会保险费由地方税务机关集中、统一征收。 请根据以上政策规定,向用人单位和税务部门反映补缴诉求。 | |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
部门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