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全**
  • 诉求编号: 141204
  • 诉求时间: 2020-11-1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一般
沙市十一中学有偿补课

沙市十一中学九年级从11月份开始,每天下午5点放学后额外上一节课,美名其曰延时托管,半强迫性质的每位学生一个月收费150元。在国家三令五申的学生减负,在职老师禁止有偿补课大环境下,学校如此作为是否合适合理?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11-13 11:59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11-13 15:5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教育局】
  • 2020-11-16 09:23 【沙市区 教育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11-16 15:00 【沙市区 教育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0-11-16 15:12 结帖评分:一般
回复单位   沙市区 教育局
回复详情  

您好!

学生下午17:00放学后,学生存在着无人接、无人管、到处玩,存在人身安全风险和参加校外托管增加家长经济负担、辅导效果不明显等问题,许多家长无法解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文件和荆州市沙市区教育局沙教基[2018]6 号文件精神,经学校九年级家长委员会商议,并向学校提出申请,在学校指导下,由年级家长委员会组织开展课后在校托管工作。

本着“为家长分忧,为学生服务”的宗旨,以“家长自愿、成本分担、程序严格、管理规范”为原则。由班级家委组织本班家长填写《家长意见征集表》;根据家长意见,由各班家委向年级家委提出《自愿参加课后在校托管申请》;年级家委向学校提出《年级组织进行学生课后在校托管申请》。学校批复后,向自愿参加课后在校托管的学生家长发放《关于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告家长书》和《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申请表》;根据学生、家长的申请,由年级家委与学生家长签订《学生课后在校托管协议》。遵循以上原则,严格操作程序的情况下,借用学校的场地、设施,由家委会统一聘请学校的老师,向自愿参加的学生进行课后在校托管服务。整个工作从11月份开始试运行。

学生在校课后托管服务时间为,中午12:00——13:40、下午17:00——18:20的托管,费用为15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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