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王**
- 诉求编号: 94214
- 诉求时间: 2019-09-2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荆州市是否明文规定幼儿园不能跨地区读?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09-23 15:48 网友【王**】提问,等待处理。
- 2019-09-23 15:4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开发区 社会事务管理局】
- 2019-09-26 11:13 【开发区 社会事务管理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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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开发区 社会事务管理局 | |
回复详情 | 1.根据国务院令第617号《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八章附则第六十条中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幼儿园布局,方便幼儿就近入园。入园幼儿应由监护人或者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由监护人或者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需要使用车辆集中接送的,应当使用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幼儿专用校车,遵守本条例校车安全管理的规定。 2.按照荆州开发区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和开发区校车安全管理专题会议要求,经开发区管委会审批的校车必须严格控制校车运行线路,限定校车在开发区辖区内运行。 根据省市校车管理要求,校车原则上不得跨辖区超范围运行,并严格按照校车审批路线运行,以保障校车运行的规范和安全。如您需要就读滩桥镇的幼儿园,应由监护人家长自己接送负责幼儿上下学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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