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 司法局

 

江陵县司法局是负责本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 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管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 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各乡镇、管理区、县直各行业的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

(三) 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四) 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公证工作以及全县社会法律服务工作。

(五) 指导、管理全县司法所工作、人民调解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

(六) 负责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七) 指导、监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县非监禁刑罚执行和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 组织开展全县“12348”专线法律服务工作。

(九) 指导、监督全县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十) 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工作;整顿规范全县法律服务市场。

(十一) 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管理本系统警用车辆和服装等物质装备。

(十二) 管理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工作。

(十三) 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十四) 为重点企业提供服务。

(十五) 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服务。

(十六)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电话:07164729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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