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荆州新闻网合办
新沙路小学旁开液化气站太危险

尊敬的相关部门负责人:

您好!

我是一位新沙路小学的家长,近日我注意到学校旁边竟然开设了一家液化气站,这让我感到极度担忧和不安。我认为,在学校附近开设液化气站的做法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必须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液化气站作为一个储存和供应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本身就存在着极高的安全风险。而新沙路小学作为一个人口密集、活动频繁的公共场所,每天有大量的学生、家长和教职工进出,一旦液化气站发生意外,后果将不堪设想。这不仅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还可能对整个社区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我深知,安全无小事,特别是对于孩子们的安全更是不能有任何的马虎和大意。作为家长,我们最关心的就是孩子们能够在一个安全、健康的环境中成长和学习。因此,我强烈要求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这个问题,尽快采取行动,将液化气站撤离学校附近,确保孩子们的安全。

同时,我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监管和管理,防止类似的安全隐患再次出现。我们可以共同努力,为孩子们创造一个更加安全、美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我衷心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认真对待我的投诉,并及时给出解决方案。我也愿意为此提供任何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共同为孩子们的安全保驾护航。

附加图片:

  • 诉 求 人 :杨**
  • 诉求编号:202070
  • 诉求时间:2024-04-18
  • 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 处理状态:办理中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燃气科

回复详情

关于新沙路小学附近新建液化气换瓶点有关投诉的回复

近期收到“e线民生”敖女士反映的新沙路小学附近新建液化气加气站可能影响学校师生、周围群众安危的担忧诉求,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荆州市中心城区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和供应站布点规划

为优化中心城区液化石油气供应结构,进一步配合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本次规划按储配站和供应站二个层级,储配站根据预测规模,在中心城区规划了2处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分别位于城东与城西。城东站为改造既有站,为现状湖北中民天发燃气有限公司改造,用地1.73公顷,储气规模 1000立方米;城西站为新建站,位于八岭山镇三桥村,用地面积3.63公顷,储气规模1800立方米。规划 13处供应站,按租赁和新建两种模式,在满足安全的要求下进行布点,面积在40-80平方米不等,新建建筑为装配式建筑。13 处供应站,有4处为住建局泵站合建、租用国资门面房3处,棚改地利用2处,国资属地2处,企业自租经验证可行3处(有一处为泵站用地)。该规划受荆州市委市政府委托,已在2023年11月荆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会上审议通过。

二、该建设项目为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非“加气站”,选址已通过多部门专家现场实地调研勘探

该液化气站点用作瓶装液化气周转使用,不涉及“加气”等液化气充装、灌装行为,周围未设置液化气储存、充装设施。为瓶装液化气送气工从居民家中、餐饮用户等场所开展空瓶回收存放、实瓶配送中转活动的供应站点,为满足解放路一带公众的生产生活用气需求,便利群众用气所设立。

三、该站点严格执行城镇燃气建设项目法规标准,确保建筑设施满足钢瓶短时存放的安全条件

该供应站设计建造为Ⅲ类站,根据《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2015)法规标准,第8章节,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相关条文规定:

(一)条款8.0.5 Ⅲ类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可将瓶库设置在除住宅、重要公共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及裙房外的与建筑物外墙毗邻的单层专用房间,隔墙应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瓶库与主要道路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8m,与次要道路不应小于5m。

新沙路供应站地址距离新沙路小学约150米处,与主次干道的安全间距满足要求,距新沙路学校的距离达到最高安全间距要求,即Ⅰ类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的防火间距25m要求。

(二)条款8.0.6及条款8.0.7对瓶库设计应满足的耐火等级,室内通风、地面应采用撞击时不产生火花的面层及应配备的视频监控安全防护措施、应急工具等做了明确要求。

新沙路供应站建筑自身结构为钢结构防火板房,保证足够的防火等级。建筑内设置有满足瓶装液化气安全存放条件的防爆型灯具、电气设备,视频监控安保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等安全防护设施,若干数量的灭火器材等应急救援装备,地面为不产生火花静电的橡胶垫板,目前已投入的安全设施等硬性条件严格按照规范设置。

四、针对家长诉求,下一步将严格落实以下措施

(1)加大相关信息的公示力度

在新沙路供应点大门及其他显眼处设立公示栏,公示建设项目施工概况、手续等信息,做好信息公告工作,并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围挡安全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加强环境保护,保障过往群众的安全。

(2)加强对供应站点的安全管理力度

诚恳接受家长的反映诉求,不断改进问题,整改隐患。督导市液化气协会严格落实在夜间等非营业时间不存放液化石油气实瓶的安全管理措施,加快完善新沙路供应点配套的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制度规范及时上墙,落实对工作人员安全教育责任,设施设备及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责任,调整配送时间错开上学放学的高峰时段,全力保障周边安全与稳定。

特此说明。

2024年04月25日

办理跟踪信息
  • 2024/4/18 20:12:48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4/4/19 8:58:4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住建局】
  • 2024/4/19 15:37:39 【沙市区 住建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4/4/23 16:28:20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4/4/24 8:12:56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4/4/29 8:59:32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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