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荆州新闻网合办
居民医保退费单位买职工医保了

2023年交350买的居民医保后来进厂单位买了职工医保,现在查居民医保是暂停,能不能把交的350元退回本人

  • 诉 求 人 :李**
  • 诉求编号:192502
  • 诉求时间:2023-06-2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已办结
  • 处理评价:满意
回复单位

经开区 公共服务局

回复详情

经核实,诉求人李双,于2022年11.22日足额缴纳了2023年荆州经开区城乡居民医保,可正常享受2023年居民医保待遇。后面由于工作原因2023年2月28日办理了荆州市市本级职工医保参保登记,居民医保自动暂停,目前可正常享受职工医保待遇。根据荆政办发【2020】24号文件第十四条:参保人员进入待遇享受期后,已缴纳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费不予退还。由于诉求人居民医保暂停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2023年1月1日居民医保已经进入待遇享受期,因此无法退还诉求人2023年居民医保费用。已电话告知诉求人,诉求人表示已知晓。

如有其他医保政策方面的咨询及业务办理,欢迎致电0716-8215660,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办理跟踪信息
  • 2023/6/29 11:13:16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3/6/29 14:44:0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经开区 公共服务局】
  • 2023/6/29 16:43:48 【经开区 公共服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3/7/3 9:54:58 【经开区 公共服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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