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186582
- 诉求时间: 2023-02-0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办理跟踪信息
- 2023/2/7 8:15:46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3/2/7 8:44:4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八岭山镇】
- 2023/2/7 17:26:49 【荆州区 八岭山镇】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3/2/7 17:26:49 【荆州区 八岭山镇】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3/2/7 17:26:49 【荆州区 八岭山镇】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 荆州区 八岭山镇 | |
回复详情 | 诉求人您好,对于您的咨询,现回复如下:1.目前的建房政策不是按照人数,而是按照“一户一基”原则。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符合规定面积的农村宅基地,对异地新建的,原宅基地须拆旧复垦后无偿交还本村集体经济组织。2.建一层可以建200平,占地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包含住房、附房和庭院)。3.房屋建筑层数原则上不超过3层。住宅占地不得超过140平方米,不提倡建设附属房,如必须建设附属房,占地不得超过60平方米。若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与本村负责建房的工作人员联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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