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许**
- 诉求编号: 186303
- 诉求时间: 2023-01-31
- 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办理跟踪信息
- 2023/1/31 13:04:52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3/1/31 14:59:1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石首市 教育局】
- 2023/1/31 15:01:53 【石首市 教育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3/1/31 15:01:53 【石首市 教育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3/2/6 9:48:25 【石首市 教育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3/2/6 11:54:39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 石首市 教育局 | |
回复详情 | 经调查:爱尔堡幼儿园是石首市笔架山办事处一所民办幼儿园。2022年秋季学期因疫情原因,根据石首市教育局统一要求,学前教育于2022年12月19日开始放寒假。 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代管费、服务性收费的收取、退费及使用管理:保教费按每学期5个月收取,按规定免补(享受补助的幼儿)的部分,不得再向家长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收取保教费按规定打入对公账号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务票据。幼儿入园后因故连续休园期满一个月及以上,并事先办理休园手续的,减半收取保教费;幼儿入园后因故要求转园或退园的,当月保教费不再退还,次月起已预收的保教费应予以退还。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应主要用于教职工工资及津贴、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幼儿活动及学习、生活用品费、图书设备购置费、房屋修缮费、固定资产折旧费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石首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石教[2022]91号)中规定:幼儿因病假、转学、放假等因素不能上学的,保教费按月退费,生活费按周退费。 市教育局已责令笔架山办事处中心学校根据政策做好解释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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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2020年6月下发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各学校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学费(保教费)。未开学或未开课(含网课)的不得收取学费(保教费)。”“伙食、校车等费用应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据实收取,未发生不得收取费用,已提前收取的,原则上要清算清退”。疫情停课不应由家长单方面来承担! 另外,若按5个月收取保教费,秋季实则上了三个多月课,还有一个多月保教费要退! 望领导们细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