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王**
- 诉求编号: 229586
- 诉求时间: 2026-09-1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办理跟踪信息
- 2026-09-15 14:4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6-09-15 14:4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住建局】
- 2026-09-17 08:50 【荆州区 住建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6-09-23 08:56 【荆州区 住建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6-09-30 09:00 结帖评分: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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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荆州区 住建局 | |
| 回复详情 | 您好,我局下属住房和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回复如下: 一、加装夜间高清、抛物轨迹追踪高空抛物摄像头:该设施为新增共有设施设备,所需资金巨大,属于大修范畴,物业没有专项经费承担设备及安装费用,根据相关法规,新增共有设施费用应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如需加装该设施,可申请公共维修基金或由业主分摊,以上均需全体业主表决确定。物业可找专业团队制作相关安装施工方案,如业主达成一致、资金落实后,物业将全力配合落地实施。 二、加强巡逻与入户排查:我局将督促物业公司会增加楼栋周边巡逻频次,同时通过单元宣传栏张贴告知书、小区广播、业主群及朋友圈推送普法内容开展宣传工作,针对该单元该户型物业会逐户上门普法宣传并发放书面告知书,后续如发生抛物警情,物业将全力配合公安部门处置。 三、业主提出在单元门口、电梯间、公告栏警示标识:上述位置如单元门、电梯门上均已张贴禁止高空抛物等相关警示标识。物业将对现有标识完好度开展排查,对破损的警示标识及时更新,并增加烟头易引发火灾的安全提示牌或横幅,同时线上线下提醒业主杜绝抛掷烟头,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四、建立报告机制:物业接到高空抛物相关反映后,会第一时间到现场核查、留存证据。相关情况做好登记记录,重大事项会及时向业主反馈并交由公安机关配合开展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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