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谭**
  • 诉求编号: 229529
  • 诉求时间: 2026-09-1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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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荆州市网约车行业监管履职问题的投诉函

尊敬的荆州市交通运输局领导:

您好!

本人系荆州市居民、本地网约车行业从业者,现就我市网约车行业监管重查处涉案车辆、轻视平台主体追责,对平台处罚力度不足等问题提出投诉。恳请贵局正视行业矛盾,依法履职,压实网约车平台主体责任,整治行业乱象,具体情况反映如下:

一、现存主要问题

1.平台主体责任监管缺位,存在只罚司机、不罚平台的执法现象 我市商圈、大专院校、火车站、机场等重点区域,大量未取得网约车运输证、驾驶员证的车辆,依托网约车平台派单非法营运,黑车揽客屡禁不止。

当前执法多针对无证司机与涉案车辆进行查处,却极少对实施派单的平台予以行政处罚。平台未落实人车资质审核义务,持续为无资质人车提供派单结算渠道,违法成本极低,陷入 “查处一批,新增一批” 的恶性循环。此类黑车无营运保险、未开展安全检测,直接威胁乘客生命财产安全。

1.运价监管缺位,平台低价恶性竞争,乘客补贴成本全部转嫁给司机承担 根据《荆州市中心城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中心城区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必要时可实施价格干预。各平台为抢占市场,推行一口价、特惠单、随心接低价模式。乘客端优惠券产生的优惠差价,并非平台承担,而是直接抵扣司机订单收入,将营销成本全部转嫁司机。

目前荆州实际运价:高德一口价约 1.2 元 / 公里,滴滴特惠 1.11.2 元 / 公里,滴滴随心接低至 1 元 / 公里,以上均不计接驾里程,接驾产生的里程、时间、能耗全部由司机自负。运价远低于能耗、折旧、营运保险等综合运营成本。

平台借助派单权重、服务分变相逼迫司机承接低价单,合规司机收益被严重挤压,大量合规车辆退出市场,进一步助长黑车需求。司机为维持收入被迫长时间营运,疲劳驾驶带来交通安全隐患。针对平台转嫁成本、低价扰乱市场的行为,目前缺少约谈、调查、整改等监管处置措施。

1.黑车整治治标不治本,损害城市对外形象 群众多次举报非法营运线索,但因未从平台源头追责,黑车问题难以根治。非法营运车辆超速、违章、超载多发,事故风险高。外地游客、商务人士常遭遇宰客、绕路等侵权行为,严重损害荆州文明城市、旅游城市的对外形象。

二、投诉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 2022 年 42 号令),网约车平台必须保障接入人车具备合法营运资质;向无资质人车派单属于违法行为,主管部门可对平台罚款,情节严重可责令停业整顿。平台不得低价扰乱市场、侵害驾驶员合法权益。贵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既要查处非法营运车辆,也负有监督、处罚平台违法经营行为的法定职责。

三、具体诉求

1.源头治理,扭转只罚司机不罚平台现状,加大平台处罚力度 对本地网约车平台开展专项核查,重点排查平台向无资质人车派单的违法行为。查实后依法对平台作出行政处罚,下达整改通知,不得仅处罚司机而豁免平台责任。对多次违规平台从重处置,倒逼平台落实人车审核义务,从源头遏制黑车接单。

2.开展运价专项监测,整治补贴成本转嫁,抵制低于成本恶性竞争 针对高德一口价、滴滴特惠、滴滴随心接等低价订单模式开展核查,查处平台将乘客优惠成本抵扣司机收入的违规行为,责令停止转嫁营销成本。对明显低于运营成本的定价予以干预纠正,完善计价规则,保障合规司机基本权益,化解合规车流失、黑车泛滥的困局。

3.建立多部门常态化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对火车站、商圈、高校等黑车高发区域常态化执法,做到查处车辆与倒查平台责任同步进行。优化群众举报渠道,增设匿名举报通道,落实实名举报快速响应、限时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

4.推进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在官网、政务新媒体定期公示执法数据,除黑车、司机处罚信息外,同步公开平台约谈记录、处罚结果、整改通报。公示举报受理流程、办理时限,保障群众知情权与监督权。

四、相关期望

恳请贵局收到本函后 30 个工作日内启动专项调查,依法处置平台各类违法问题,并通过官方渠道公示整治调查及处理结果。本人将持续关注办理进展,如乱象未依法处置,本人保留向上级主管部门继续反映的权利。

办理跟踪信息
  • 2026-09-14 12:26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6-09-14 14:4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荆州市交通运输局】
  • 2026-09-14 17:23 【市直部门 荆州市交通运输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6-09-19 22:13 荆州市交通运输局提交问题挂起申请。
  • 2026-09-20 08:30 已同意部门的挂起申请
  • 2026-09-30 09:18 【市直部门 荆州市交通运输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荆州市交通运输局 荆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运政综合执法支队
回复详情  

您于2026年9月14日通过“e线民生”平台提交的《关于荆州市网约车行业监管履职问题的投诉函》(诉求编号229529)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由荆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牵头核查办理。经对照现行有效规章及我局实际履职情况,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平台主体责任监管缺位、只罚司机不罚平台”问题

近年来,我局早已将平台追责作为治理重点,并未豁免平台责任:

(一)2025年11月11日,荆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受荆州市交通运输局委托,组织召开网约车平台非法经营问题警示谈话会,通报滴滴出行、首约科技、南京领行三大平台在荆运营期间存在的“双证”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向无证车辆派单等违规行为,并明确已对平台违规行为立案查处。

(二)自2025年11月起,根据省局文件精神,支队对平台企业实施“一案双罚”。截至2025年12月18日,已对滴滴、T3等获取证据的平台企业立案20余笔,其中7笔系2025年12月15日执法人员进驻滴滴平台企业取证后立案。相关处罚决定书(如鄂交综荆州罚〔2026〕8号等)印证了对驾驶员(车辆)与平台的双重追责。

(三)针对滴滴在荆许可主体为“滴滴科技出行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荆州办事处”、实际派单由总公司完成导致的监管难点,支队已于2025年12月17日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向省厅检查组反映,并建议提请交通运输部采取技术手段(增加口令、限制、合规数据库等)从根本上杜绝违法派单。

综上,对平台的监管与处罚一直在依法推进。

二、关于“运价监管缺位、补贴成本转嫁司机”问题

您反映的平台低价竞争、优惠券成本转嫁等问题,我局已通过约谈方式介入:已就价格、抽成比例、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等事项,对滴滴、首汽、南京领航等5家网约车平台企业开展约谈,其中滴滴出行被约谈3次,要求平台合理定价、公开计价规则、保障驾驶员合理收入。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及《荆州市中心城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荆政规〔2024〕)第四条,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价格干预职权主要在发展改革(价格)、市场监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无权直接认定并纠正“低于成本定价”。您可提供相关依据申请市场监管、发展改革部门核查是否构成低于成本销售或不正当价格行为。

三、关于“黑车整治治标不治本”问题

火车站、机场、商圈、院校等重点区域的非法营运整治系我局常态化工作,并非“治标不治本”:

(一)强化联合执法。联合公安、火车站警务站等开展专项整治,2026年春运期间累计开展非法网约车专项整治3次、火车站非法营运联合打击1次,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查获非法网约车14台,形成有效震慑。

(二)科技赋能精准打击。依托湖北省交通运输“打非治违”平台实施精准布控,在沙市区荆沙路、荆州职业理工学院周边等重点区域开展“定点拦截+流动巡查”,对无证车辆依法暂扣并出具《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三)构建闭环机制。建立先行赔付机制及“受理—转办—处置—反馈—归档”闭环管理体系,依托12328、12345热线及现场受理点快速响应群众诉求,对核实投诉“先赔付后追偿”。

四、关于信息公开与长效机制

(一)推进信息公开。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我局定期组织开展网约车服务质量测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平台公司基本信息、服务质量测评结果及乘客投诉处理情况;市出租车协会配合建立合规化监督机制,定期公示平台整改进展。

(二)健全长效机制。下一步,支队将联合公安、网信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通过线上抽查、线下稽查、大数据筛查严打非法营运;推动建立网约车平台信用评价体系,对屡教不改者实施熔断机制;持续深化跨区域执法协作,从源头遏制安全隐患。

感谢您对荆州市网约车行业规范发展的关心与监督。欢迎您继续通过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e线民生”等反映问题,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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