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梅**
- 诉求编号: 229514
- 诉求时间: 2026-09-1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办理跟踪信息
- 2026-09-14 10:13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6-09-14 10:2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公安县 城管局】
- 2026-09-14 11:41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公安县 公安局〗。
- 2026-09-15 09:31 【公安县 公安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6-09-15 11:48 【公安县 公安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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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公安县 公安局 | |
| 回复详情 | 您好!您反映的瓦池湾遛狗建议诉求已收悉。接到诉求后,我单位安排民辅警加大公园巡查力度,特别是在晚间公园人流密集时段,对携带大型犬只入园、不按规定牵引犬只等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现场劝阻教育。依据《荆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全市范围内禁止饲养肩高超过61厘米的大型犬以及规定的43种烈性犬,携犬外出时必须为犬只佩戴犬牌,使用不超过1.5米的束犬绳,主动避让老人、小孩、孕妇等群体并及时清理犬只粪便。在公园等人流密集的公共区域,养犬人应按上述规定养犬,对违规养犬、拒不配合整改或犬只伤人的,我们将依法进行处置。 后续我单位会加强养犬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持续加强巡查整治,全力守护市民人身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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