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小**
- 诉求编号: 228582
- 诉求时间: 2026-08-1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 2026-08-13 20:01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6-08-14 10:1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荆州市交通运输局】
- 2026-08-14 10:27 【市直部门 荆州市交通运输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6-08-17 09:18 【市直部门 荆州市交通运输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6-08-17 12:27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荆州市交通运输局 荆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运政服务中心 | |
| 回复详情 |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荆州城区与周边县市交通融合发展的关心和建议。您提出的推行公交化升级改造、降低出行成本的诉求,我们非常理解,也深感责任重大。现就您提到的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一、关于周边县市线路公交化运营的问题 目前,荆州城区至公安县、江陵县等方向的客运班线,均由当地具有资质的客运企业依法经营,这些线路是多年市场自然形成、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确定的运营体系。公交集团若贸然进入该领域,将直接冲击现有客运企业的生存空间,可能引发相关企业从业人员大量失业,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公共交通改革必须兼顾效率与公平,在推进融合发展的同时,也要稳妥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和民生兜底保障。 二、关于车辆资产处置的现实困难 现有客运企业为保障线路运营,已投入大量资金购置营运车辆,这些车辆资产有明确的产权归属和经营成本。如果公交集团介入并推行一体化运营,现有车辆需要依法依规进行收购或处置,涉及资产评估、资金筹措、债务清偿等一系列复杂问题,公交企业目前暂无条件承担这笔巨额费用,也不具备强制收购的法律依据。因此,现阶段难以通过简单“置换”方式实现公交化改造。 三、关于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因素 上述客运线路是由当地客运企业经过多年培育和持续投入形成的成熟市场,沿线站点、班次安排、客源结构均已相对稳定。公交集团若现在直接进入,不仅会打乱既有市场格局,还可能因经营主体重叠引发恶性竞争,最终影响服务质量甚至导致部分线路停运,损害群众长期出行权益。我们始终认为,任何改革都应在依法合规、协商共赢的前提下稳步推进,避免因急进而产生新的矛盾。 四、下一步工作方向 我们完全认同您提出的“降低出行成本、促进融合发展”的目标,也将积极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您的建议。未来,在地方政府统筹协调下,我们愿意探索通过政府引导、企业协商、线路整合等方式,逐步研究跨区域公交化运营的可行性,并借鉴其他城市阶梯式票价经验,力求在保障各方利益的基础上,稳妥提升城乡交通一体化水平。 再次感谢您的建言献策,也欢迎您继续监督和支持荆州交通事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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