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陈**
  • 诉求编号: 228523
  • 诉求时间: 2026-08-1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灵活就业养老退休问题

女,1968年生,2011年后参保,外地社保缴费5年,已转回户籍地洪湖;目前自主缴费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已缴4年半)

请问:1,满60岁后缴费可满10年,但不满15年,能否一次性补缴?或是达到多少岁,什么样条件可一次性补缴?

2,目前未在窗口办理延长缴费申请,是不是必须在线下窗口办理?是否对一次性补缴有影响?

办理跟踪信息
  • 2026-08-11 17:1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6-08-12 08:5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洪湖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6-08-13 10:36 【洪湖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6-08-13 10:36 【洪湖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洪湖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根据鄂人社发〔2015〕38号,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

经本人自愿,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其中,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

不足十五年的,可在延长缴费年限满五年的当月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后

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但满十年的,可在延长缴费年限满五年的当月一次性缴

费至满十五年,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年的,可继续延长缴费,在实际缴费年限满十年的

当月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一次性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一次性缴费时上年度所在市(州)在

岗职工平均工资。符合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条件的,应当提前两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四、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选择延长缴费的,应先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转移接续有关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在待遇领取地延长缴费。

文件目前正在实施,与2025年1月开始实施的渐近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有冲突的地方,不能确定一直持续有效,建议本人再达到60周岁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办理,多次拨打诉求人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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