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陈**
- 诉求编号: 228523
- 诉求时间: 2026-08-1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办理跟踪信息
- 2026-08-11 17:1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6-08-12 08:5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洪湖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6-08-13 10:36 【洪湖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6-08-13 10:36 【洪湖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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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洪湖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回复详情 | 根据鄂人社发〔2015〕38号,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 经本人自愿,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其中,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 不足十五年的,可在延长缴费年限满五年的当月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后 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但满十年的,可在延长缴费年限满五年的当月一次性缴 费至满十五年,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年的,可继续延长缴费,在实际缴费年限满十年的 当月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一次性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一次性缴费时上年度所在市(州)在 岗职工平均工资。符合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条件的,应当提前两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四、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选择延长缴费的,应先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转移接续有关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在待遇领取地延长缴费。 文件目前正在实施,与2025年1月开始实施的渐近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有冲突的地方,不能确定一直持续有效,建议本人再达到60周岁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办理,多次拨打诉求人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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