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盛**
  • 诉求编号: 228496
  • 诉求时间: 2026-08-1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荆江之星6栋保障房电梯不并联

本人为荆江之星保障房小区6栋1单元住户。本单元配置两台乘客电梯,两台电梯独立运行,没有做电梯并联群控功能,两台电梯各自单独工作,不能协同调度。

日常使用过程中经常出现:一台电梯长期停留在高楼层闲置,另一台电梯反复往返高层低层,全部住户只能挤其中一台电梯等候亦或两台电梯同上同下,每层停靠浪费时间。高峰上下班、老人买菜、接送孩子时段,候梯时间很长,老人、行动不便居民出行十分不便,电梯使用效率极低,也造成设备资源浪费。

我已就电梯并联调度优化问题,多次向小区物业进行反馈沟通。物业答复该保障房电梯硬件不支持或者无法进行并联改造,该问题不予处理解决。

该小区属于保障性住房,居住大量老年人、困难群体(418户已租住绝大部分),电梯是居民出行必不可少的配套设施。两台电梯分开独立运行,完全没有发挥两台电梯应有的通行能力,严重影响全体住户日常出行权益。现特此投诉,恳请主管单位介入核查:

1、核实本单元两台电梯现状,确认是否具备电梯并联群控调试条件;

2、督促物业或者建设单位,对电梯开展技术调试,实现两台电梯并联协同调度,缩短居民候梯时间;

3、请就该问题给予书面/正式答复,告知处理方案以及处理时限。

日期:2026年08月11日

附加图片:

e线民生问题

e线民生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6-08-11 09:56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6-08-11 11:2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住建局】
  • 2026-08-11 16:02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 2026-08-12 11:45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沙市区 住建局〗。
  • 2026-08-13 16:57 【沙市区 住建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6-08-19 16:08 【沙市区 住建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6-08-19 17:52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沙市区 住建局
回复详情  

经核查,该楼栋电梯开发商原始交付标准即为非并联操控系统,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的通知》(国市监特设函〔2019〕64 号),增设电梯并联功能属于改变电梯控制方式,属于电梯改造项目,超出电梯日常维保范畴,并非物业日常维护工作。该楼栋属于保障性住房,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房屋所有权人才是法定业主,本楼栋产权归属政府保障房管理机构,住户仅为租赁使用人,不具备业主大会表决改造事项的主体条件,物业公司仅承担现有电梯设施的日常保养维修义务,无义务实施电梯升级改造。针对居民诉求,小区物业公司已向电梯相关企业开展询价工作,并致函荆州城发保障房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商请产权单位组织专业机构开展技术评估,核实改造技术可行性、实施方案及费用承担主体,推进后续相关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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