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盛**
- 诉求编号: 228496
- 诉求时间: 2026-08-1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办理跟踪信息
- 2026-08-11 09:56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6-08-11 11:2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住建局】
- 2026-08-11 16:02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 2026-08-12 11:45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沙市区 住建局〗。
- 2026-08-13 16:57 【沙市区 住建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6-08-19 16:08 【沙市区 住建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6-08-19 17:52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 回复单位 | 沙市区 住建局 | |
| 回复详情 | 经核查,该楼栋电梯开发商原始交付标准即为非并联操控系统,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的通知》(国市监特设函〔2019〕64 号),增设电梯并联功能属于改变电梯控制方式,属于电梯改造项目,超出电梯日常维保范畴,并非物业日常维护工作。该楼栋属于保障性住房,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房屋所有权人才是法定业主,本楼栋产权归属政府保障房管理机构,住户仅为租赁使用人,不具备业主大会表决改造事项的主体条件,物业公司仅承担现有电梯设施的日常保养维修义务,无义务实施电梯升级改造。针对居民诉求,小区物业公司已向电梯相关企业开展询价工作,并致函荆州城发保障房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商请产权单位组织专业机构开展技术评估,核实改造技术可行性、实施方案及费用承担主体,推进后续相关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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