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黄**
- 诉求编号: 228243
- 诉求时间: 2026-08-0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 2026-08-02 18:11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6-08-03 08:4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解放路街道办事处】
- 2026-08-04 12:00 【沙市区 解放路街道办事处】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6-08-04 15:37 【沙市区 解放路街道办事处】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回复单位 | 沙市区 解放路街道办事处 | |
| 回复详情 | 一、请求督促全面公示财务台账凭证 1.对于小区公共收益的收支,业委会每半年进行一次公示,目前已公示到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1日-2026年6月30日的小区公共收益公示表格早已制作完成,因上半年第一批次防水维修的供应商发票一直未开具,暂未公示。 2.关于小区公共收益收支,本届业委会成立后已委托审计单位进行审计,目前已审计至2025年12月31日的,业委会每年都将委托专业审计单位进行审计。 关于前业委会的财务审计(2018年12月16日-2020年6月5日期间),前业委会已委托湖北惠泽联合会计事务所进行了审计。 二、请求核查业委会财务岗位违规问题 1.业委会为自治组织,收支项目不多、收支频率不高,且已进行审计,从节约小区公共收益的角度出发,没有请专职财务记账、报表编制工作人员。 2.小区公共收益资金存放在业委会的对公账户里,不存在实际保管人员。 3.截至2026年8月4日,小区公共收益专用账户上的余额:474817.63元。 4.业委会不存在单人同时负责审批、做账、管钱的情况,每一笔报销、打款的单据,至少有3位委员(含正、副主任)签字。 三、请求整改公共收益资金存放不规范问题 因业委会不具有经营资格,无法开具税务发票,根据小区的相关规则,小区的车位租金、广告位租金等收入性合同由物业公司与相对方签订并收取费用,后根据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由物业公司以半年为结算周期,与业委会进行结算,划入小区公共收益专用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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