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陈**
  • 诉求编号: 227783
  • 诉求时间: 2026-07-1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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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卡未消费不退,霸王条款

我要投诉荆州市经开区泓光悦邻广场星辰游泳(荆州市星晨体育管理有限公司),我花费956元购买儿童游泳预售大班卡,一次课未消费。预售外包销售刻意隐瞒大班固定上课规则,只说晚上可自由选课,缴费后才告知不能灵活上课,商家态度强硬拒绝全额退款,店内存在办卡不退霸王条款。我已在全国12315平台上传全部聊天、付款证据,申请政务督办,要求商家全额退还956元。

办理跟踪信息
  • 2026-07-17 16:1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6-07-17 16:1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经开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6-07-17 16:40 【经开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6-07-22 09:03 【经开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经开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详情  

您于2026年7月17日收到您通过E线民生平台(编号227783)反映荆州市星晨体育管理有限公司游泳卡未消费不退,涉嫌霸王条款问题的回复:

一、诉求人反映的问题:

我局收到陈女士反映荆州市星晨体育管理有限公司(泓光悦邻广场星辰游泳)游泳卡退费、存在霸王条款的投诉后,我局第一时间开展核查。诉求人花费956元办理儿童游泳预售大班卡,全程未消费,商家前期宣传称晚间可自由选课,缴费后告知课程固定,诉求人申请全额退款遭商家拒绝。

二、联系诉求人情况

2026年7月22日中午我局联合所工作人员再次致电诉求人陈女士,告知核查情况、相关法律规定,提出调解方案,诉求人表示认可,同意组织双方开展电话调解。

三、诉求事项办理情况

经局组织诉求人与商家开展线上电话调解,向商家宣讲预付卡经营、格式条款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自愿达成一致处置协议,被投诉人同意为诉求人陈女士所购的游泳课程进行适当的调整,诉求人对调解结果无异议,本次投诉处置完毕。若后续商家未按约定履行退款义务,诉求人可携带相关证据再次向我局反馈,或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办理单位: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时间: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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