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翰**
  • 诉求编号: 227556
  • 诉求时间: 2026-07-0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物业公司服务不作为、事后反悔失信,擅自张贴业主私人信息侵犯隐私

您好,我要投诉新江口镇博森翰林城物业服务公司存在长期不作为、出尔反尔、拒不履约、泄露业主个人隐私、恶意公示业主私人信息的违规问题,情况属实,我全程如实说明。

我是本小区业主。从我入住开始,我家卧室窗户、厕所窗户长期损坏无法正常使用,我多次向物业报修,物业也多次安排工作人员上门登记、核实问题,我也先后两次主动去物业前台反馈、登记维修问题。

在我长期反复催促之后,物业当时口头给出解决方案:让我自己先行自费维修窗户,维修完成后,物业会对接处理相关费用问题、给予相应处理。

我按照物业要求,自行花钱把窗户全部维修完毕。但我维修结束后,主动去物业前台对接费用事宜时,物业直接反悔、拒不承认此前的沟通承诺,声称我没有报备记录,所有维修费用需要我个人全部自行承担。

为了维权,我主动找到当时对接的楼管、整理出所有登记、报修、沟通的相关证据,全部提交给了物业。物业收下证据后,只让我回家耐心等待处理结果。我足足等待了一年时间,期间物业没有任何跟进、没有任何反馈、没有任何处理方案,最后直接告知证据丢失,彻底拒绝处理我的维修问题。

因为物业长期严重不作为、拒不履行物业服务义务、出尔反尔不解决业主合理问题,所以对应物业不作为期间的物业费,我合理暂缓缴纳。我此前也明确和物业沟通:只要物业解决我的窗户维修问题,我会正常缴纳对应物业费。

但物业全程拒绝协商、拒绝解决业主问题,只一味催缴物业费。在没有任何提前协商、没有任何合法告知、没有司法裁定的前提下,物业私自将我家两位户主的完整私人身份信息、欠缴费用明细,直接张贴在我家入户大门上,公开对外公示。

物业的这个行为,严重泄露、曝光我的个人隐私,对我的个人名誉、居住隐私造成严重损害,属于违规侵权行为。

我的投诉诉求(明确、可执行)

1.要求物业针对长期物业服务不作为、拒不处理业主报修问题、出尔反尔失信履约的行为进行正式整改、书面道歉。  2.要求物业撤销违规公示、停止泄露业主私人信息的侵权行为,对泄露我个人隐私、损害我名誉的行为承担责任并道歉。 3.要求物业合理核销其不作为期间、因自身服务问题导致争议产生的欠费物业费,或依规协商抵扣我自行垫付的窗户维修费用。 4.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介入核查该物业公司服务乱象,督促物业规范服务、依规履约,杜绝后续侵权、不作为、恶意公示业主隐私的行为。

以上全部情况真实无误,我希望平台介入调解、依规处理,谢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26-07-09 12:01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6-07-09 14:3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松滋市 住建局】
  • 2026-07-09 14:36 【松滋市 住建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6-07-15 08:53 【松滋市 住建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松滋市 住建局
回复详情  

我单位工作人员已联系物业公司负责人,其反馈法催是物业公司依法催交物业费,维护物业公司合法权益的唯一途径和方式,按照法院的物业费法催流程,公示《物业费催缴通知单》是法催的一项重要环节,必不可少,且《物业费催缴通知单》中的内容仅涉及业主的楼栋房号、业主姓名、欠费时间及欠费金额等信息,经物业公司咨询法院表示此类信息不涉及业主个人隐私。

关于诉求人反映的窗户更换费用报销的问题,我单位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为确保在本级范围内息访,切实维护诉求人合法权益,积极与诉求人沟通交流,拟约定时间组织诉求人及物业公司见面协商处理,但诉求人表示暑假期间将一直在乡下老家居住,9月份开学后到新江口联系我单位工作人员再行确定协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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