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苏**
  • 诉求编号: 227203
  • 诉求时间: 2026-06-3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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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授权私自开通增值业务欺诈消费者

事实经过

1. 办理套餐时,营业厅营销人员明确承诺套餐永久每月返费60元,使用多久返还多久。2026年4月电信营销来电否认该返费政策,本人随即发起投诉维权。

2. 投诉协商阶段,电信工作人员当面承诺:7月套餐到期后,按月返还50元话费,要求我撤诉,本人出于信任配合撤诉。

3. 2026年7月套餐如期到期,本人主动致电电信客服核实返费兑现事宜,工作人员直接告知不存在50元返费方案,前后两次承诺全部作废,恶意违约、欺骗消费者。

4. 维权期间,电信在无本人书面、短信、电话授权确认的前提下,私自为我手机号开通项增值业务,严重侵犯我的自主选择权与财产安全。

5. 多次与10000人工客服沟通协商,电信始终推诿扯皮、出尔反尔,无任何整改履约行为,服务态度恶劣。

法律依据

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不得虚假宣传、作出承诺后拒不履行;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擅自开通服务。

2. 《电信服务规范》:电信业务经营者开通业务必须取得用户明确授权,不得私自开通。

3. 《电信条例》:运营商应当如实履行套餐营销约定,不得欺骗、误导电信用户。

明确诉求

1. 责令电信严格履行协商约定,足额兑现每月50元返费承诺,核算全部应返还话费一次性到账;

2. 立即取消所有未经本人授权私自开通的业务,全额退还违规扣除的增值业务费用,并按规定双倍赔付;

3. 对涉事营业厅、对接工作人员虚假承诺、私自开通业务的违规行为开展内部核查并书面告知处理结果;

4. 向本人书面致歉,杜绝后续再次出现违约、私自开通业务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5. 12345平台跟进督办,限时反馈完整处理方案。

办理跟踪信息
  • 2026-06-30 14:2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6-06-30 14:5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联通公司】
  • 2026-06-30 15:21 【市直部门 联通公司】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6-07-01 08:35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电信公司〗。
  • 2026-07-01 12:02 【市直部门 电信公司】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6-07-07 09:33 【市直部门 电信公司】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电信公司 荆南路营业厅
回复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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