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黄**
  • 诉求编号: 226680
  • 诉求时间: 2026-06-1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交警对于所谓的非主次干道是否应该执法

请教尚主任:沙市区的小区通道,也就是主次干道旁边的通道或者小路,居民进出小区,包括车辆与行人,都要从主干道通过这个通道或者小路进入小区,这个通道口或者小路都有路名…叫什么巷!什么路…而现状就是这个通道,也就是巷与小路都停满了汽车,包括货车,不影响车辆会车的情况下,居民往往都容忍,这是普遍现状,包括西干渠路这个次干道两边都停满了车辆,交警管了吗?还是没管吧?所以呢,居民还是理解这样的现状!没办法解决,只能闭嘴…但是呢有些人不自觉,看见没交警管,越来越随意,停车把路面都占一半了,搞得通道进出困难,万一发生火灾,消防车都进不来的情况下…交警是否应该管一下?保障一下居民的安全出行呢?但是呢,交警三大队回复的是不该他们管,他们交警只管主次干道…小区通道与什么巷,什么小路不该他们管…依据道路交通法,第93条,交警应该管,也必须履职…请问尚主任,交警检查不管不问的情况下,居民应该采取什么法律程序…谢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26-06-13 17:01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6-06-15 09:0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尚万一律师】
  • 2026-06-15 13:37 【尚万一律师】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6-06-15 14:19 【尚万一律师】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6-06-15 14:22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尚万一律师
回复详情  

    您应该把交警的回复内容粘贴上来,让我们看看交警回复的理由是什么,便于我们综合分析。现根据您所介绍的情况,就您提出的问题,作如下回答:

   首先,我认为就您所描述的场景,交警应该管。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119 条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您所说的 “小区通道、巷子小路” 如果允许社会车辆自由进出、有正式路名、属于公众通行的公共道路,那它就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定义的 “道路”,交警必须管;如果是完全封闭、只对业主开放的内部道路,交警就不会管。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93 条规定,对在道路上的违停车辆,交警有权指出违法行为、口头警告并责令立即驶离;

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驶离,且妨碍交通的,可处 20-200 元罚款并拖车。你提到的 “停车把路面都占一半了,搞得通道进出困难,万一发生火灾,消防车都进不来”,已经属于 “严重妨碍通行、影响公共安全” 的情形,即使是半开放的通道,交警也有义务介入处理,保障应急通道畅通。

   其次,交警说 “不该他们管”,居民可以这样维权

第一步:先固定证据,再逐级投诉

收集关键证据

   现场照片 / 视频:拍清楚违停车辆、路面被占用的情况,最好能拍到路名牌、通道名称,证明这是 “有正式路名、供公众通行的道路”;

报警 / 沟通记录:拨打 122 报警的通话记录、和交警三大队沟通的录音 / 书面回复;

向交警部门内部投诉

   先向交警的纪检监察部门 / 督察大队提交书面投诉,附上证据,要求书面答复是否履职;

若仍无回应,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比如荆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的信访 / 督察部门投诉,强调 “违停堵塞消防通道,影响公共安全”。

第二步:申请行政复议

   如果交警明确书面答复 “不属于管辖范围”,可以:

在知道该答复之日起60 日内,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请求:确认交警部门不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的行为违法,责令其依法对违停行为进行查处。

第三步:提起行政诉讼

   若复议仍无法解决,可直接向沙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诉讼请求:判令交警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对涉案道路的违停行为进行执法管理;

   也可以拨打12345 政务服务热线,说明 “有正式路名的通道被违停堵塞,交警不履职,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平台会转办并督促相关部门答复、处理。

   还可以向消防部门反映情况,争取消防与交警部门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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