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赵**
  • 诉求编号: 226294
  • 诉求时间: 2026-06-0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一般
朱河镇水厂违反国家供水条例,违法收取1000元的更换水表费用

望江村在开通自来水前,每户村民已收取1500集资费,且水费每户保底收费120元。在此基础上,现在换新水表,又要收取每户1000元费用,农民收入本就不高,为何一再收割?2026年6月1日起,全国正式施行新的《供水条例》,新规明确要求,水表的购置、安装、强制检定、到期轮换以及非人为损坏的维修与更换,所有费用均由供水单位承担。朱河镇自来水厂强制停水,收取水表更换费用,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恳请上级机关主持公道。

办理跟踪信息
  • 2026-06-01 19:1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6-06-02 09:3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监利市 信访局】
  • 2026-06-02 10:21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监利市 水利和湖泊局〗。
  • 2026-06-02 11:21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监利市 信访局〗。
  • 2026-06-02 11:24 【监利市 信访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6-06-03 15:54 【监利市 信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6-06-04 09:55 结帖评分:一般
回复单位   监利市 信访局
回复详情  

经朱河镇人民政府调查,

一、信访人所述以前收1500元为多年前由村委会组织集资通水,此次收取1000元为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其中含预存水费200元,其他800元为水改升级材料费(NB远传水表、表箱、阀门等)。本次水改工程目的是解决过往群众反映强烈的水费过高、水压不足、水质不好等问题,在水改后自来水价将按照市场部门规定统一收取,并有效改善水压、水质。

二、经查,信访人所反映的《供水条例》中并无信访人所说条例,且该水改项目立项施工时间为2026年6月1日以前,《供水条例》原则上不溯及既往。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

水农〔2026〕47号中第四项第三条之规定,农村自来水入户费用(用水户委托的入户管道、附属设施材料费和安装维修费)、结算水表等费用,园林绿化、市容环卫、消防用水等公共用水费用,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供水(城乡供水)地方性法规或规章相关规定执行。根据《湖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2013年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60号)中第十六条 供水单位应当安装质量合格的结算水表,其费用由用水户承担。

综上所述,水厂收取入户水表费用并未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补充评价

收费偏高,且不合理。换智能水表,是一旦欠费了,方便水厂马上停水,方便水厂好收费。按谁得利谁出资,费用应由得到利益的水厂出。农户正常缴费,原水表用的好生的,无更换需要。这世道,做牛马的,往自己脖上套枷锁,还得自己掏钱,往哪说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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