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朱**
  • 诉求编号: 226274
  • 诉求时间: 2026-06-0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物业不作为,老百姓车辆被淹不赔偿

本人住在荆州区吉祥凤凰城C区,一直以前都是提前预交物业费和车辆停车费,5月17日,由于物业管理不到位,导致本人停在地下车库的汽车和电动车被水全淹,车辆全报废,损失惨重,个人伤心欲绝,而物业全程未通过任何形式(电话、上门等)通知我,一直不赔偿损失。

办理跟踪信息
  • 2026-06-01 10:4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6-06-01 11:0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住建局】
  • 2026-06-02 08:49 【荆州区 住建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6-06-03 16:08 【荆州区 住建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6-06-08 11:18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荆州区 住建局
回复详情  

您好,我局下属住房和物业服务中心对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本次荆州遭遇历史极值持续性强降雨,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属于极端自然灾害。针对业主争议问题,我单位联合社区分别于5月21日、5月25日两次组织现场调解,参会业主提出由区住建局对事故进行定责定损,我单位现场明确解释:车辆泡水损失纠纷属于民事侵权范畴,定责定损并非行政机关法定职责;区住建局仅可依法核查物业履职情况,若查实物业存在履职不力问题,将采取约谈、信用惩戒、纳入行业黑榜等行政方式处置,无权替代司法机关划分民事责任。目前,区住建局将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对物业服务企业防汛排水履职情况开展全面调查,坚持依法行政、依规处置。

根据5月25日的协调结果,后续,由城南街道负责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业主等多方作进一步的调解工作,妥善化解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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