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项**
- 诉求编号: 226240
- 诉求时间: 2026-05-3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办理跟踪信息
- 2026-05-31 08:3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6-06-01 09:0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 2026-06-02 16:19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沙市区 崇文街街道办事处〗。
- 2026-06-02 16:24 【沙市区 崇文街街道办事处】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6-06-03 10:53 【沙市区 崇文街街道办事处】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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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沙市区 崇文街街道办事处 | |
| 回复详情 | 居民你好: 关于你e线民生反映的诉求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施工时间的法律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禁止“夜间”施工是指晚上十点至次日早晨六点之间的期间。诉求人反映的施工开始时间约为早晨6:30,已超出法定“夜间”施工时段。因此,该时段的施工行为在法律上不属于违规夜间施工。 二、关于噪声污染的进一步说明 虽然早晨6:30施工不违反夜间施工时间规定,但根据该法相关规定,施工单位仍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且施工噪声不得超过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排放标准。若实际施工音量超标,则仍构成噪声污染。 三、本案处置情况 经沙市区崇文街道综合执法中心联合社区网格员现场核查,该工地此前确有在6:30左右开始施工、噪声较大的情况。为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居民休息的影响,我单位已约谈施工方,并协调其主动调整作业时间,同意改为: · 上午:8:00 — 12:00 · 下午:14:00 — 20:00 同时,我单位已要求施工方采取降噪措施(如选用低噪声设备、避免高噪声工序过早作业),确保施工噪声符合法定标准。 四、后续监管 我单位将该工地纳入重点巡查范围,如发现噪声超标等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 五、与诉求人沟通情况 我中心工作人员已于2026年6月2日再次联系诉求人,依法说明施工时间法律界定,并告知协调后的施工方案及降噪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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