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朱**
- 诉求编号: 225570
- 诉求时间: 2026-05-1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办理跟踪信息
- 2026-05-11 10:46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6-05-11 14:4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住建局】
- 2026-05-11 15:15 【沙市区 住建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6-05-12 16:20 【沙市区 住建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6-05-13 08:39 结帖评分:不满意
| 回复单位 | 沙市区 住建局 | |
| 回复详情 | 经我局核查核实:美好嘉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经业主大会正常流程选聘进驻履行物业服务,小区财务收支情况,已严格按照部门工作要求规范整理,并公示上墙,公示点位位于小区A区旁,B区、C区,可直观查看公示内容。费用发票开具方面,物业服务收费窗口已张贴明确告知,业主缴费后如需开具发票可现场主动告知,物业公司将依规予以办理开票手续,不存在拒开发票情况。停车收费及道闸管理方面,小区南门道闸及内部人脸识别设施,主要用于园区出入管控、人行刷脸通行及安全防范管理,并非用于停车收费用途。日常物业服务履职情况,物业每日安排秩序人员开展园区巡逻、楼栋巡查,保洁人员常态化开展环境卫生保洁;物业公司每日以工作晨报形式,将秩序巡楼、保洁作业开展情况及工作进度,以图文方式推送至业主微信群,相关工作留存记录均可截图佐证。五是小区停车资源现状,经现场实地核算,小区院内、院外所有可划定停车区域,满负荷容纳车辆总数不足60辆,车位资源紧张。物业秩序人员需常态化在岗值守,实时引导车辆规范有序停放,维护小区通行及停车整体秩序。我局将持续督促物业公司严格落实物业服务职责,规范财务公示、收费开票、车辆管理及日常运维各项工作,接受业主监督,切实提升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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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嘉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表面是物业公司,肯定有正常合作的物业项目:打着物业公司的名义垄断以下小区停车收费还不提供任何服务:江汉社区(含梅台巷片区)/文化坊社区(文化坊老旧小区)/黄家塘社区(黄家塘小区 / 片区)/滨江花园小区(滨江公园片区还迁房)/机电小区(太师渊路 8 号)这些您怎么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