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黎**
- 诉求编号: 225558
- 诉求时间: 2026-05-1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办理跟踪信息
- 2026-05-10 20:2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6-05-11 08:2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教育局】
- 2026-05-11 08:54 【沙市区 教育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6-05-11 11:30 【沙市区 教育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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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沙市区 教育局 | |
| 回复详情 | 根据《沙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非起始年级插班生(即转学插班)须在规定时间内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区义教招生办受理符合沙市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并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按相对就近原则调剂入学。 无房产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申请沙市区转学插班时,需由监护人本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进行登记: 沙市区辖内居住在(需持有半年以上) 沙市区社保(需缴一年以上) 工作证明或营业执照 户口薄; 国网学籍号; 成长手册或已完成上学期学习的证明材料; 出生医学证明。 (荆州区、经开区、文旅区、公安县埠河及沙市区乡镇等周边区域户籍,且在沙市城区无房产者,不接收在城区公办学校就读) 后续请关注“沙市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2026年义教招生方案,具体报名时间、资料提交等要求以方案实际安排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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