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赵**
  • 诉求编号: 225325
  • 诉求时间: 2026-05-04
  • 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 处理状态: 办理中
加强城市司机服务的言行举止

尊敬的相关管理部门:

您好!投诉洪湖市一名司机,该司机驾驶的车辆出行期间:司机态度极其恶劣,言语不耐烦、语气生硬,甚至出言不逊(言语中带有辱骂词语)。希望相关部门能对此事进行核实处理,规范司机服务行为。

一名司机,是一座城市的流动名片,一言一行,皆是城市文明的直观写照。司机的待客之道、职业操守,都是城市形象的鲜活诠释,不当言行会抹黑城市口碑,可以说司机是城市的形象代言。

办理跟踪信息
  • 2026-05-04 07:22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6-05-04 15:5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洪湖市 交通运输局】
  • 2026-05-05 11:37 【洪湖市 交通运输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6-05-06 16:51 【洪湖市 交通运输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洪湖市 交通运输局
回复详情  

2026年5月5日10时01分,洪湖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第一时间电话联系诉求人,通过诉求人提供的支付记录与通话记录,锁定出租车车主张某驾驶车号鄂DXT793。于2026年5月6日上午9时,执法大队现场约谈洪湖市洪韵出租车运输公司法人陈某波与车主张某。为提升出租车从业人员服务态度与服务质量,洪韵出租车公司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作出以下处理,一)从业人员张某诚恳向赵女士电话道歉,二)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批评,并作处深刻检讨,三)公司责令当事人张某停岗三天。洪湖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督促洪韵出租车运输公司今后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2026年5月6日10点03分,洪湖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再次电话联系并告知诉求人处理情况,诉求人对此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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