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225259
- 诉求时间: 2026-04-3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办理跟踪信息
- 2026-04-30 15:2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6-04-30 16:4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6-05-06 11:00 【市直部门 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6-05-06 13:00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党委机关 | |
| 回复详情 | 网友您好:分布式光伏备案多为形式审查,不标注安装高度、不核查采光影响。根据湖北省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湖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场所必须合法合规、手续齐全、产权清晰。投资主体在项目实施前应对房屋可使用年限、屋顶载荷能力、周边环境安全等进行评估,确保建设可行性和安全性。文件虽未对光伏板安装高度作出具体规定,但光伏板距离屋顶2.8米的高度已超省内惯例采用的 1.2–1.8 米,超过项目正常经营所需。民法典第293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若您认为该处光伏电站已影响您的住房采光,建议您可通过协商或向城管、资建等部门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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