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南**
- 诉求编号: 224158
- 诉求时间: 2026-03-2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办理跟踪信息
- 2026-03-25 19:42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6-03-26 09:2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立新街道办事处】
- 2026-03-26 09:53 【沙市区 立新街道办事处】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6-03-30 11:23 【沙市区 立新街道办事处】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6-04-07 08:36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 2026-04-07 11:40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6-04-13 10:40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6-04-17 15:13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 回复单位 | 沙市区 立新街道办事处 | |
| 回复详情 | 居民您好,您反映的沙市区南国尚都小区1栋底商“菜真香”餐馆经营期间会产生油烟的问题属实。今年3月5日开始《荆州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条例》正式施行!《条例》第七条明确:以下三类场所,禁止新、改、扩建产生油烟的餐饮店(比如中餐、烧烤、炸鸡、麻辣烫等): 1.居民住宅楼(商住分开的纯住宅楼下面不能开);2. 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3. 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比如二楼是住宅,一楼商铺就不能开炒菜馆)。如果在上述地方已经开了店,虽然遵循“不溯及既往”原则(即之前开的可以继续开),但监管会更严!必须安装高效油烟净化器,并且确保油烟达标排放。该餐馆是在2月27日在1栋底商开始装修,装修完成前在南国尚都10栋底商商铺经营。3月26日下午,立新综合执法中心人员、街道环保办公室工作人员、东岳社区工作人员到“菜真香”商铺查看情况,综合执法中心人员查看了餐馆烟道情况、油烟净化器是否开启,环保办工作人员现场测试了油烟指数,为合格,东岳社区提醒商铺老板一定要开启油烟净化器并按要求清洗,商铺老板表示一定会按要求做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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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 |
| 回复详情 | 经我局工作人员现场检查,已对沙市区菜真香餐馆现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商家证照办理齐全后,方可营业。2026年4月8日10时36分电话8879868联系诉求人告知了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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