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陈**
  • 诉求编号: 223765
  • 诉求时间: 2026-03-1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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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未交满导致退休不足最低年限问题咨询

我父亲常年在企业工作,即将于2028年1月退休,我父亲自2010年新换了一家企业(国企)后,职工医保从2010年持续在1家企业缴纳至今,目前仍处于在职状态。在2000-2010间我父亲一直在当地1家民营企业上班,也属于长期正式员工,但春节时在支付宝上查询他的医保缴纳记录发现2010年前民营企业并没给他买医保,但能够查到公司2000-2010间有给我父亲买养老保险,能追溯到我父亲上班过的记录。

我们老一辈父亲辛苦上班一辈子,法律意识方面比较薄弱,再加上早些年当地对这方面的管理也不够规范。我想请问,像我父亲这种情况,预计在2028年办理退休时,退休后职工医疗保险要怎么处理呢?我打电话咨询荆州市咨询,说是要交满30年退休后才能继续享受职工医保;今日我托朋友在公安县办事大厅询问,了解到说是职工医保最低年限有21年,30年2种。

我想请问以下问题:

1、公安县办事大厅提到的职工医保最低年限:21年、30年分别是指什么?有什么区别?

2、无论是21年还是30年,我推算出从现在起直至2028年我父亲持续交医保至退休,也未满21年,30年,那退休后如何能享受职工医保?

3、我从网上了解到,如果年限不够,可以一次性补缴或每月补缴,如果一次性补缴,请帮我测算需要补缴多少年,按多少元/月的标准补缴,大概多少钱?

4、我父亲这种情况,在相关系统可查询2000-2010我父亲上班的民营企业给他买了养老保险,如果要补缴的话,我们是不是可以合理要求以前的民营企业给我父亲补缴?毕竟属于违规未给员工购买医保吧?

办理跟踪信息
  • 2026-03-12 15:18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6-03-12 16:2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公安县 医保局】
  • 2026-03-13 11:11 【公安县 医保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6-03-13 11:11 【公安县 医保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公安县 医保局
回复详情  

1、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或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达到规定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应按规定办理缴费年限核定和医保在职转退休认定手续,其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不再缴纳职工医保费。

(一)全部缴费年限由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构成,男不低于30年、女不低于25年。

(二)参保人员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认定手续时,从认定当月向前计算,实际缴费年限不间断,且不低于21年。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医保未缴满年限的需继续缴费,直至缴满医保规定年限后办理医保退休。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医保未缴满年限的,可选择退休一次性补缴或按月缴费,缴费标准按补缴时的缴费标准缴费;计算职工医保缴费年限需提供退休证或者退休审批表,并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参加工作日期、退休日期后才能计算出视同缴费年限和需实际缴费年限。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参保缴纳职工医保费的可向医保部门提供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动仲裁判决书,再由医保部门向原单位追缴职工医保费,如用人单位主体消失的无法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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