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覃**
- 诉求编号: 223530
- 诉求时间: 2026-03-0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办理跟踪信息
- 2026-03-04 11:50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6-03-04 15:5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荆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 2026-03-09 08:28 【市直部门 荆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6-03-11 16:25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 2026-03-16 08:37 【市直部门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6-03-20 10:17 【市直部门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6-03-20 10:27 结帖评分:不满意
|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荆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 |
| 回复详情 | 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您好,接到投诉后,公司回复现已按规定进行整改,现报告情况如下:1、1期按合同应于2025年6月交付,现已延期,大部分业主情绪很大,为了稳定舆情,经过多方协商,少数业主需要进场装修准备工作。2、加强现场的安全管理级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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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未竣工验收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更不得允许业主进场装修。 “稳定舆情”不能成为突破法律红线的理由,开发商擅自允许装修属于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