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陈**
  • 诉求编号: 223135
  • 诉求时间: 2026-02-1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恒隆四季城二期业主委员会违规成立问题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恒隆四季城二期业主,发现小区所谓“业主委员会”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1. 未依法召开业主大会;

2. 选举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8条规定的“双2/3参与、双过半同意”;

3. 未公布投票、计票过程与记录。

4.投票结果公示期仅7天(包含春节假期),未按照“住建部《指导规则》第二十条”要求需要至少公示30天。

该组织已擅自以业委会名义活动,严重侵害全体业主合法权益。

5.有第三方盈利性组织参与业主筹备工作,违背了业主自主自愿的规定。

现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恳请:

1. 立即调查其合法性;

2. 责令其停止一切活动;

3. 依法组织合法筹备组,重新启动业主大会程序。

附加图片:

e线民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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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跟踪信息
  • 2026-02-12 10:13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6-02-12 10:2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经开区 联合街办】
  • 2026-02-13 09:37 【经开区 联合街办】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6-02-13 10:30 【经开区 联合街办】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经开区 联合街办
回复详情  

您好,接到您的诉求后,我们第一时间和联合街道三湾路社区进行联系,经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恒隆四季城二期小区在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前,于2026年1月5日由筹备组通过小区公告栏、业主群等渠道,发布《关于恒隆四季城二期小区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投票的公告》,明确会议时间、地点、表决事项及参与方式,符合《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履行了法定程序,依法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同时在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2月10日期间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通过上门、站点、电话等形式开展表决票的送达及回收工作。在2026年2月9日发布了《恒隆四季城二期小区业主大会会议开展唱票计票工作及征集业主代表参加的通知》,于2月11日上午在社区二楼会议室由业主代表、三湾路社区工作人员公开见证下公开进行了开箱唱票、计票工作。经现场统计清点本小区业主总人数2833人,此次参与表决人数2063人,占总人数的72.82%;小区专有部分总面积377828.89平方米,此次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260752.26平方米,占总面积的69.01%。本次业主大会会议参与表决的业主人数及专有部分面积数均超过了小区业主总人数和专有部分总面积的三分之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业委会选举投票、计票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业主大会相关公告记录已整理归档。

本次业委会筹备工作中,确有第三方组织提供协助服务,主要负责业主大会会议投票顾问咨询服务、法律法规解答等辅助性工作。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及业委会筹备工作实操要求,业主大会工作开展中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服务,该第三方组织具备相应服务资质,参与筹备工作均在街道社区监督、筹备组指导下开展,严格遵循业主自主自愿原则,未干预业主投票意愿及筹备工作决策,不存在违背业主自主自愿的情形,其参与行为符合业委会筹备工作相关规范要求。

在业主大会投票结果公示期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房〔2009〕274号文件中,第二十条为对损害业主共同权益行为限制其共同管理权的条款,非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结果公示要求。

目前业主委员会委员正在投票结果公示阶段,若诉求人及其他业主发现该业委会存在具体违规履职、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可向我单位提交相关线索及佐证材料,我单位将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及荆州市本地物业管理相关规范,依法依规开展核查查处工作;业主委员会属于业主自治组织,业主可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荆州市本地业委会管理相关要求,通过规范流程行使监督、异议及罢免等自治权利,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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