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涂**
- 诉求编号: 222409
- 诉求时间: 2026-01-1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办理跟踪信息
- 2026-01-14 10:54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6-01-14 11:1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 2026-01-14 14:36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6-01-16 09:01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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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 |
| 回复详情 | 我单位接到你办转办的编号为222409的投诉件,现将相关情况函告如下: 投诉人投诉不实,我局执法人员接到E线民生求助件222335件,于2026年1月14日10:30分联系投诉人,因投诉人只提供了图片,未提供称重记录,小票等,我局执法人员无法光看图片判定面条短斤少两。电话告知情况(需要提供证材料,如果没有可以下次发现问题后直接拨打我单位电话直接现场处理、并告知接待人员姓氏及号码及告知我们也会上门核查,并未说取到证据了才能上门处理。 我局执法人员在1月14日11:06分到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城医院食堂核查,现场抽查一碗热干面,去皮后称重200.9克,上完调料后为310.7克。投诉人在1月12日当天上完调料后的称重为313.6克(证据为食堂负责人提供)经过对比并未发现短斤少两情况。 2026年1月14日15:43分拨打投诉人电话告知,投诉人未接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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