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杨**
  • 诉求编号: 222325
  • 诉求时间: 2026-01-1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未按合同履行相关规定

在洪湖出行微信小程序上购买1月11日21:00从武汉江城大道出发至洪湖的运输服务,购买的21:00从武汉江城大道到洪湖市的交通运输服务,截止至21:58分还未安排出行,要求给与企业相应惩罚并公示,让我在公共渠道上能看到

办理跟踪信息
  • 2026-01-11 21:5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6-01-12 10:5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洪湖市 交通运输局】
  • 2026-01-12 14:59 【洪湖市 交通运输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6-01-14 09:15 【洪湖市 交通运输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6-01-14 09:32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洪湖市 交通运输局
回复详情  

我局收到诉求人反映后,第一时间安排执法人员与诉求人取得联系调查了解情况,督促洪湖出行平台方春泰客运公司负责人向诉求人道歉,对于给诉求人带来烦恼与不便表示真诚忠恳的歉意,积极征求诉求人谅解。同时我局执法人员向诉求人宣传解释:徽信小程序电子合同签约的方式是网络电子契约新业态,如果洪湖春泰客运公司在搭乘客人时候,中途出现甩客情况发生,交通执法部门会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但因司机发班时间出现晚点现象,应由客运企业通过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对丛业人员给予经济惩戒。我局执法人员与诉求人在2025年1月12日15时55电话沟通,诉求人对我局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时诉求人希望此件是因合同履行规定,希望相关部门能转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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