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刘**
  • 诉求编号: 222295
  • 诉求时间: 2026-01-1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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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陵学府第三批合法购房者名单何时公布

芦陵学府第三批合法购房者何时公布?

尊敬的领导:

我是芦陵学府14户房屋被抵押目前未能办证的业主之一,在各级政府领导的推动下,目前已有102户业主具备办证条件或办理了不动产证,在此我们对各领导的付出表示感谢。现就我所购房屋仍无法办证的问题,恳请领导们尽快协调解决。

事实与理由:

1、我作为合法购房者应享有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权利,请相关部门尽快公示第三批合法购房人名单。

2、因我们的房子再次被抵押,造成我们合法购房人无法办证的情况,市整治办已有相应的指导文件,请相关职能部门尽快推进。

3、在处置14 套房屋中未售房屋的流程与确认我们真实购房人身份和办理不动产权不冲突,我们不是过错方,我们是无辜的,我们等不起,也伤不起。

4、我们承诺将依法理性维权,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协调工作,恳请领导高度重视我们的诉求,化解群众矛盾,尽快解决我们的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6-01-10 20:0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6-01-11 11:5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监利市 信访局】
  • 2026-01-12 08:30 【监利市 信访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6-01-12 10:25 【监利市 信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监利市 信访局
回复详情  

经朱河镇人民政府调查,根据监利市房地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朱河镇芦陵学府不动产登记问题研判会议纪要》、《关于化解芦陵学府项目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的函》、《关于集中化解存量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难”问题会议纪要》文件要求,朱河镇严格按文件精神推进办理工作,

2025年10月10日,朱河镇工作专班完成2到7号楼住宅首次登记。经金融机构同意,为两位业主办理了转移登记手续。

11月26日市政府主要领导召开调度会,整治办、政法委、法院、公安局、信访局、税务局、住建局、资规局、金融机构、朱河镇等单位参会,市领导就该项目债务化解和推进办证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日,朱河镇增强不动产登记工作专班力量,专项推进办证难问题化解。

11月28日,朱河镇按套注销对应的分摊土地使用权。同时朱河镇不动产登记工作专班完成购房户信息核实。首批名单于12月2日进行异议征询公告。第二批办证名单于12月18日已公布。第三批中因在建建筑物抵押,造成真实购房人无法办证,根据文件要求,由农商银行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权利,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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