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胡**
  • 诉求编号: 222187
  • 诉求时间: 2026-01-0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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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泰观云夜间作业噪音投诉

投诉信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并转沙市区政府:

吾悦华府16栋居民,谨向贵局致以最恳切的求助。自2025年11月起,紧邻我小区的“东泰观云”项目几乎每日22:00至次日6:00仍进行桩机、混凝土泵车及大型渣土运输作业,现场噪声实测达75—82分贝,远超《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夜间55分贝的限值。尽管已有其他居民先后于11月至12月6次通过“12345”平台投诉,工地曾短暂收敛,但旋即故态复萌,甚至越演越烈。16栋现有住户约136户,其中人才引进高知人群、婴幼儿及备考专业证书人员,连续夜间噪声已导致多人出现失眠、血压升高等症状,正常休息权受到实质性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确因生产工艺要求需连续作业的,必须报经生态环境部门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经查,东泰观云至今未在工地入口或吾悦华府张贴任何夜间施工许可公告,亦未向居民履行提前告知义务,已构成无证违法施工。另据该法第七十七条,未取得证明擅自夜间施工或超过噪声排放标准且拒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给单位和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贵局既有法定职责,亦有充分裁量空间,应立即责令其停止夜间作业、立案处罚,并公开处理结果。

市委书记汪程元同志在2025年11月全市“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推进会上强调:“群众反复投诉的‘关键小事’就是党委政府必须解决的‘心头大事’,对漠视群众利益、久拖不决的顽瘴痼疾,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置,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东泰观云夜间噪声问题几乎成为“e线民生”平台为11月沙市区施工噪音投诉榜首,却至今未见实质性整改,显然与汪书记讲话精神背道而驰。贵局如能迅即行动,既是用法律手段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更是落实市委要求的生动实践。

为兼顾城市建设与居民健康,我们提出以下诉求,请贵局在收到本信7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

1.依据《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条,责令东泰观云立即提供近三个月夜间施工许可文件;不能提供的,依法责令其22:00—次日6:00全面停工。

2.对其违法夜间施工行为立案查处,按第七十七条处罚,并在“信用荆州”等相关平台公示处罚结果。

3.督促施工单位在工地四周加装隔音围挡,使用低噪声设备,将场界噪声昼间控制在70分贝、夜间控制在55分贝以下。

4.将整改方案、施工时段及监督电话在吾悦华府16栋单元门口及小区公告栏同步公示,方便居民实时监督。

建设离不开市民理解,但市民健康更需法治守护。恳请贵局以人民为中心,以法律为准绳,让东泰观云工地还16栋居民一个安静的夜晚。

此致

敬礼!

办理跟踪信息
  • 2026-01-07 16:19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6-01-08 08:4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 2026-01-11 19:37 【市直部门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6-01-16 09:12 【市直部门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6-01-23 09:00 结帖评分: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荆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回复详情  

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您好,经我站协调,项目部根据近期要求,公司项目部现场生产上班时间已经调整,具体如下:上午7:00-11:30,下午12:30-17:30;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地扬尘喷淋在有效时间内保持打开,同时关于噪音问题,保障在每天22:00前混凝土浇筑完成,施工现场关于此类事情已经全面交底清楚,经过多方认同,给附近居民造成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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