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郭**
  • 诉求编号: 222135
  • 诉求时间: 2026-01-0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咨询律师这符合法律条文吗?

就以水表后就由用户承担责任这样能合理吗?现在水务部门水改把明处水表统统埋入水泥地下,水表后漏水要用户自己挖开水泥修复,并说明我们水务部门是没有修理人员的,自己找人修,又在埋入地下水表面设入标示除水务禁止挖标示。请回律师这符合法律条文吗?

附加图片:

e线民生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6-01-06 09:31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6-01-06 11:2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张立陵律师】
  • 2026-01-06 18:01 【张立陵律师】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6-01-06 18:01 【张立陵律师】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6-01-11 07:04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张立陵律师
回复详情  

建议先确认漏水具体发生在那一段,一般若漏水段在总水表之前,有关维修应由供水企业维修及承担费用。若漏水段在总水表至入户分水表之间,则与物业公司协商处理,还需查看物业服务合同,是否约定对公共区域水管的维修维护由物业公司负责。若发生在入户分水表之后,则自行承担。水务部门将水表埋入地下是否合理,需结合具体情境和实际需求综合判断,如在防冻、智能化管理、空间利用等方面具有合理性。但其也需充分考虑维护难度、漏水风险等问题,并通过加强管理、优化设计和技术手段(如智能监测、快速维修机制等)来弥补不足,确保供水服务的安全、稳定和高效。

补充评价

如水务部门在智能监测、快速维修上存在责任,受害无故承担900多吨水费支付上如何通过律师从法律角度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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