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R**
  • 诉求编号: 221920
  • 诉求时间: 2025-12-2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关于电梯机房低频噪音如何解决的问题(4)

详情参考关于电梯机房低频噪音如何解决的问题(3)2025年12月19日,提出电梯噪音的问题。2025年12月29日,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在对该噪音没有做任何评估的情况下给与了以下回复。请问你们是依据什么来判断没有超标?你们都没有到饱受噪音污染的房间听过或者测试过,贵局按照的是电梯本身产生的噪音来判断,是不是有问题?此为结构传播噪声,为低频噪音,贵局用空气传播噪声的标准来衡量,是不是有问题?

解释:这个噪音是电梯和墙体共同作用,主机运行产生的低频共振,属于结构传播噪声。结构传播噪声是指通过建筑物结构传播到噪声敏感建筑室内的噪声,如通过墙体、地板等建筑构件传播的噪声。电梯运行经监管部门检查属于正常运行,该噪音依然存在。该问题属于建筑主体设计和电梯安装的缺陷,电梯主机及工字架和墙体没有做减震隔音导致的,使用过程中,可能会由于电梯使用年限和使用频率问题,加重了此问题,导致现在听到的低频噪音异常明显,电梯常规使用不是问题产生的根源,根源在于最初减震没做到位,开发商应负主要责任。该低频噪音问题从产生的根源来说应由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来负责,而不是推给管理物业的部门,物业和维保对电梯后期进行维护保养,对产生此噪音负次要责任。本人对于市直部门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没有和本人联系沟通情况,更没有上门来确认问题所在。请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和开发商共同来确定该噪音产生的根源、明确责任及整改方案。谢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25-12-29 10:50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5-12-29 15:1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 2026-01-01 10:03 【市直部门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6-01-06 09:31 【市直部门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6-01-06 10:10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荆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回复详情  

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您好,经核实,电梯的安装和调试均由生产厂家进行,而且已通过市场监管局特检所检测合格,并且已安全运行五年时间,已过质保期,所以不在我站职责范围内。业主反映的噪音检测数据显示,噪声水平均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补充评价

我反应的噪音检测数据根本不在正常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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